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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2年1月3日建交。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于1992年12月建馆。自2022年4月起沙赫拉特·努雷舍夫就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驻华大使。
外交代表机构属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的体系并代表哈萨克斯坦在中国的利益。
大使馆的主要职责为:
-保障国家利益,实施哈萨克斯坦在华的外交方针;
-保障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公民和法人在华的权利和利益;
-保障哈中的合作发展,为哈萨克斯坦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商业代表与中国建立联系和发展合作关系提供协助;
-参与制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条约草案, 就签订、实施和终止条约提出建议,监督两国之间条约的实施;
-实施领事职能;
-其他职能。
哈萨克斯坦驻华大使馆同时还是哈萨克斯坦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外交代表机构。
地址 | 北京, 三里屯东六街9号 |
联系方式 | +86 (010) 653-26-182,653-24-189 |
传真 | +86 (010) 653-26-183, 653-24-433 |
电子邮件 | pekin@mfa.kz |